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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了解到,今年1-8月份西藏自治區可吸入顆粒(PM10)、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43微克/立方厘米、18微克/立方厘米。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部公布的排名結果顯示,今年8月在169個全國重點城市(按國家要求,西藏自治區除拉薩市外其余六市地不參與排名)排名中拉薩市位居第四位。
9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環境檢測中心站了解到,今年1-8月份西藏自治區七市地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平均值分別為:拉薩市52微克/立方厘米、18微克/立方厘米;日喀則42微克/立方厘米、15微克/立方厘米;昌都43微克/立方厘米、18微克/立方厘米;林芝23微克/立方厘米、10微克/立方厘米;山南26微克/立方厘米、10微克/立方厘米;那曲72微克/立方厘米、35微克/立方厘米;阿里41微克/立方厘米、16微克/立方厘米。從以上相關數據可以看出,七市地中林芝市的環境空氣質量最佳,而那曲市的空氣質量狀況與其它市地相比相對較差。
據悉,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拉薩市第三季度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100%,拉薩市今年7月份空氣質量優為19天、良13天,優良率達100%;8月份環境空氣質量優為26天、良5天,優良率達100%。而今年1-8月份,拉薩市環境空氣質量檢測有效天數為243天,其中優為62天,良為174天,優良率為97.1%,位于全國前列。
據西藏自治區環境檢測中心站相關負責人介紹,經研究分析,影響拉薩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包括城區改造地段大型施工場地及施工車輛是否按要求采取灑水降塵和封閉、清洗措施,以及機動車尾氣排放等。
據悉,2017年,拉薩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通過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進度,推進機動車尾氣治理工作,加快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實施“沙土不露天”工程等,有效遏制了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和臭氧濃度上升趨勢,使全拉薩市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今年,拉薩市將繼續加強機動車尾氣治理工作,全面禁止黃標車和老舊車上路,大力發展新能源公共交通,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提倡綠色出行,推行綠色施工,控制施工揚塵。同時,實施城區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力爭2020年全面實現城區“去煤化”。